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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工培训根据国家《职业技能标准》、《职业技能规范》,培训具有社会觉悟、良好职业道德的电工从业人员。通过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,使培训对象初步了解电工理论知识,初步掌握本工种初级工的操作技能,达到基本立上岗从业水平。
19桩机操作工桩基操作工、桩机操作工、打桩工、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20、工程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21石作业工石工、石作业工、石雕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22起重信号司索工、起重信号工起重信号司索工、起重信号工、起重信号指挥工、信号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消毒企业开展消杀工程时需要配备的公共卫生消毒员人员证书
31彩绘工彩绘工、古建彩画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32泥塑工泥塑工、古建彩画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33镶贴工镶贴工、装饰装修镶贴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34防水工防水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35焊工、焊接工电焊工、气焊工初级工、中级工、工等
岗位技能证书由人社部门(含其他部委)备案的评价机构依据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,结合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,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、工作业绩评审、过程考核、竞赛选拔等多种评价方式,对劳动者(含准备就业人员)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科学规范客观评价,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培训要求
(1)培训期限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4标准学时;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:不少于250标准学时;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;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。
(2)培训教师
培训初级、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职业以上职业;培训人员、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讲师以上技术或本职业技师职业;培训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讲师(副教授)以上技术或其他相关职业。
(3)培训场地设备
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。操作间设备、设施齐全,布局合理,燃料、冷藏、冷冻等设备符合、卫生标准。
申报要求
7.1 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7.2 申报条件
----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且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3)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----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)取得本职业初级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且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取得本职业初级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书。
----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)取得本职业中级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取得本职业中级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3)取得本职业中级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4)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,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书。
----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)取得本职业职讪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取得本职业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3)取得本职业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。
----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)取得本职业技师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取得本职业技师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)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(笔试)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,满分为100分,60及以上为合格。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。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,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,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技师、技师考核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4)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;技能操作考核每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;成品配备3-5名考评员进行菜品、打分。
5)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。
技能操作考核初级为90min,中级、为150min,技师、技师为180min。
6)场所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。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要求炊用具、灶具齐全,卫生、安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烹调及面点制作操作间符合要求。